东呈集团应付账款披露或“打脸”,关联方资金拆借金额矛盾

2023-08-25 18:07:59 来源:壹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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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 峥


(资料图片)

3月3日,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呈集团,前身广西东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呈有限)向深交所递交了主板IPO申报材料,拟募集资金8.83亿元用以市场扩张及品牌价值提升建设项目和酒店管理数智化升级建设项目。

东呈集团通过在酒店特许经营领域持续深耕,已建立覆盖经济型、中档、中高档和高档各个酒店档次的品牌矩阵,主要有“城市便捷”、“宜尚”、“柏曼”和“怡程”等14个自主酒店品牌。

截至6月26日,东呈集团共拥有20家控股子公司。其中东呈集团、子公司广州宜尚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瑾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中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及了多起劳务争议、劳务合同纠纷。

应付账款信披或被“打脸”

此前,已有媒体关注到东呈集团近50%的利润依赖理财取得的问题,指出2021年和2022上半年,东呈集团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6%和47%。

在6月28日更新的招股书中,2020年至2022年(下称:报告期),东呈集团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1,539.79万元、5,786.57万元、5,657.28万元,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利息收入为1,738.97万元、0万元、0万元,二者金额合计占净利润的比例为32.35%、60.05%、39.52%,对业绩贡献依旧明显。

报告期各期末,东呈集团的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合计金额分别为109,671.85万元、169,716.04万元、168,233.5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76%、84.51%、86.63%。

东呈集团的应付账款包括应付货款和应付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费。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66.47万元、139.12万元和409.1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4%、0.18%和0.66%,占比及金额均较小,且在报告期各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显然,东呈集团的账上资金富裕不差钱,偿债能力完全没有问题,但事实上或并非如此。

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昌数据)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显示,中昌数据2022年对东呈有限62.80万元的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理由为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截图来自中昌数据2022年年报)

参照中昌数据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账龄为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100%。

因此,中昌数据对东呈集团的应收账款的账龄或超过3年,进而与东呈集团招股书中的“报告期各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披露内容存在出入。

同时,若中昌数据的信披正确,东呈集团在报告期内均持有大量现金流的情况下,不知道为何产生了该笔应付账款?

关联方资金拆借金额矛盾

2020年,关联方向东呈集团拆借资金期初余额合计为48,614.04万元,其中包括控股股东广西东呈础宇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呈投资)借款35,815.06万元、实控人程新华借款11,136.18万元、北京呈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呈华)借款500.00万元。

报告期内,北京呈华为东呈投资的全资孙公司,东呈投资的股东为程新华(持股95%)和程移华(持股5%),因此,以上三个借款关联方均与程新华和程移华相关。

综上,2020年年初,东呈集团与程新华和程移华兄弟有关的资金拆借金额共计为47,451.24万元。

申报材料显示,2018年4月,东呈有限第二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呈投资持股比例为100%。直到2020年12月东呈有限第三次增资前,东呈投资为东呈有限的唯一股东。

2020年9月28日,经东呈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东呈有限决定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合计26,000.00万元(含税),所谓的“全体股东”仅为东呈投资一方,而该部分现金股利用于抵消东呈集团同东呈投资的其他应收款。

即在IPO期间,东呈集团以分配现金股利的方式免除了程新华和程移华两兄弟对东呈集团超过一半的债务。

此外,预披露更新版招股书对关联方资金拆借还存在信披前后矛盾的情况。

东呈集团指出,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内容为关联方资金拆借余额以及OTA线上预订平台代收房费。2020年末,实控人程新华资金拆借本金已偿还完毕,剩余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尚未支付完毕的资金拆借利息费用。因此,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还包括了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本金和利息。2020年年末对程新华的应收账款2,333.18万元为资金拆借利息费用。

同时,招股书预披露更新版的第233页显示,2019年年末,东呈投资拆借资金期末余额为35,815.06万元,程新华拆借资金期末余额为11,136.18万元,以上金额均为本金。

(截图来自招股书第233页)

但是,招股书预披露更新版的第236页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呈集团对东呈投资的其他应收款为36,947.66万元,对程新华应收款仅为7,139.86万元,这一数据为何会远低于2019年年末对程新华的资金拆借款本金11,136.18万元?或需要东呈集团及其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给予解释。

(截图来自招股书第236页)

《壹财信》对东呈集团的上市进展情况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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